(1)制作电子地图以及多媒体制作与浏览所需的各种软、硬件配置要求手机版电子地图。
(2)电子地图制作的技术路线和主要流程手机版电子地图。
(3)电子地图制作的主要内容、方法和要求,包括:规定空间信息可视化对象的基本属性内容;规定多媒体可视化表现形式和对媒体数据的要求;规定对地图符号系统设计和地图层次结构(由主题信息内容、主题相关信息和背景信息内容等组成)设计的内容、表现手段和要求等;规定电子地图系统设计的主要内容,包括:主题内容、表现形式、软件功能及应用目标等;规定电子地图空间信息可视化的表现手段与基本形式等;规定电子地图空间信息的流程结构和组织方式;规定电子地图的界面结构和交互方式等;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等手机版电子地图。
(4)最终所需提交和归档的成果和资料的内容及要求手机版电子地图。
(5)有关附录,附录的内容包括:"设计附图"、附表和其他有关内容手机版电子地图。
文章来源:
太平洋在线手机版
版权声明:凡本站注明内容来源:“太平洋在线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“太平洋在线”,转载请必须注明中“太平洋在线”。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